“安徽省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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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15:30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务服务中心C区召开“安徽省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张天培和副厅长曹剑发布,并答记者问。安徽省委外宣办、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时玲主持发布会。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对推进城乡建设,带动关联产业,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改善民生,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16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7131亿元,是2010年的2.49倍;实现增加值1783亿元,占GDP7.4%;完成税收287亿元,占全省税收总额的8.3%。目前,全省建筑业特级企业已发展到24家,居全国第6位。但从总体看,我省建筑业仍然存在产业规模不够大、核心竞争力不够强、外向度不高、现代化步伐不快等问题,迫切需要按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出台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列入2017年工作要点。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省政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确立了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在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省住建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3次会议审定。
二、《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要求,转职能、提效能、强动能,突出简政放权,突出机制创新,突出转型升级,突出能力提升,突出现代化,突出合力推进,既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又注重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又体现改革创新,着力建设建筑业大省强省,打造“安徽建造”品牌,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创新资质资格许可方式。按照“强化个人资格、淡化企业资质、注重全过程信用”的思路,进一步优化资质资格管理,释放安徽建筑业的巨大潜能;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大数据,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注册“智慧审批”,推进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
二是转变工程建设组织形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对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实施阶段、总承包企业培育、配套制度等提出了具体意见,构建适应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试行建筑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是优化建筑业结构。通过兼并重组、发展专业企业、组建省内外企业联合体等一系列措施,解决建筑业结构不优问题,着力提升我省建筑企业在高端建筑市场的设计和建造能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做大做强。
四是设立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探索设立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引导建筑劳务企业向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转型,培育“铺天盖地”的“双创”小微专业企业,打造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建筑劳务用工市场。
五是引入保函保险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机制,推行承包企业以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在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和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兑付。
六是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通过政策扶持和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引导我省建筑企业“借舰出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其他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向更大市场、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10个部分,提出了30条实施意见(可以简称“安徽省30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精品意识,加快改革创新,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打造“安徽建造”品牌,建设建筑业大省强省,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达2300亿元,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达12家、超过50亿元的企业达30家,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蓬勃发展。
(二)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明确直接申请省级权限内的专业承包工程一级和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直接申请许可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条件,以及从事装配式建筑生产、境外承包工程的企业资质扶持措施;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对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许建设单位自主确定发包方式;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综合评价,实现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民用建筑项目试行建筑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鼓励建筑业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安徽建筑业龙头企业;鼓励我省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拓展,提升高端市场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支持央企、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我省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高端建筑市场竞争;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空间,扩大市场份额;在建筑劳务输出较多、市场潜力较大的省外地区,依托驻外骨干企业设立建筑业企业服务机构,开展全方位协调服务。
(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进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建立政府监管部门、建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试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和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
(六)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探索开展多层次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强履约管理,对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凡要求承包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通过支付担保、仲裁等经济、法律手段,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保障机制;支持参建各方以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发展一批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考核评价;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全面推行培训考核发证制度;改革劳务用工制度,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推动现有建筑劳务企业向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转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设立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为建筑农民工创建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资金支持、财务管理、经营咨询、技能培训等“保姆式”服务;搭建安徽建筑劳务人员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立足本省,打造面向全国的建筑劳务用工市场;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保险机制。
(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快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行设计团队招标或设计方案招标。建立和完善建筑评价体系,试点开展城市建筑评论,遏制“垃圾建筑”;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加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重点领域标准的供给,提升安全、质量、性能、生态、科技、健康、节能等指标要求。
(九)实施“走出去”战略
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与专业承包、劳务公司合作,组建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体化的联合体,共同拓展海外建筑市场;鼓励通过收购、控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高品质的国际化公司;密切跟踪我国多(双)边经贸框架协议,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承接框架协议下建设项目;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我省推动的境外经贸园区工程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建立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协调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政企共建新模式。
(十)保障措施
建立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建筑业企业正向激励;开展绩效考核,省政府将建筑业发展纳入对各市、县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最后,真诚希望大家进一步加大《实施意见》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迈入新时代的安徽建筑业实现新的跨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