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采购及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EPC+O)、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HNCD-201808)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采购及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EPC+O)、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CD-201808)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HNCD-201808
二、项目名称:“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采购及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EPC+O)、监理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
2 项目规模:金平区内现有污染水体整治为14处,总长度约23.71公里、面积约0.235平方公里。总投资估算约9.84亿元。
3招标代理工作服务期限: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开始,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备案必备资料及工作计划,及时完成“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采购及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EPC+O)、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
4 竞争性磋商内容:“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采购及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EPC+O)、监理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答疑,答复质疑和协助处理投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各阶段招标代理工作全过程资料,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等工作。
5招标预算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53.74万元,最终以汕头市金平区财政部门的审核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且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的成本价。
5.1招标预算的最高投标限价:该费用不包括前期咨询服务包采购的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费,投标人若中标须负责前期咨询服务包采购的招标工作,该部分的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5.2 招标预算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于本项目“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EPC+O)、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及招标文件的编制费用、人力资源成本、个人社保、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资料收集和整理、招标公告费(若有时)、评标会务费、专家劳务费、各阶段招标工作完成的汇编打印输出和装订费用、管理费、交通费、所有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合理利润、税费(包括增值税税费)以及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招标代理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有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通过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和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若通过网上系统申报备案资料的,则提供网站截图资料。
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他资料不得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
4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座西梯705(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下列要求提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资料一式三份,并统一按A4纸规格依顺序胶装成册;若提交资料非原件的,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能提供原件备查或原件不齐全的,导致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被拒绝的,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人须提供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通过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和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若通过网上系统申报备案资料的,则提供网站截图的扫描件/复印件。
3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方原件;
4投标人须按下列情形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1)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须按下列情形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1)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若没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相应信用网站截图的扫描件/复印件和承诺书原件。
7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资料须提供没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的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9月4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座西梯705(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座西梯705(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金平区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2969-242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座西梯7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29668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96683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